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组织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教育学院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营造我校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我校创新创业活力,引导我校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的思考,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活动,特此举办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加假期社会实践的素养和能力,促进我校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
二、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四、竞赛细则
1. 竞赛时间
2017年10月-2018年4月
2. 参赛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均可以组建团队或以个人的形式报名。
3. 组队
由学生自主组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参加,每个项目的参赛团队主要成员(加上指导老师在内)人数不超过10人,可以跨系、跨年级组队参赛。建议项目团队人员由相关技术人员及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学生组成。团队成员由学生组成,教师以指导老师身份参加竞赛。每支团队均需要确定专门的指导教师。
4.参赛内容和对象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公益创业赛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五、大赛评奖
校内选拔赛将评出优秀作品,并为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届时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作品获奖的数量与等级,参赛的学生人数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
通过学校决赛最终评审的部分参赛作品,将推荐参加2018年的河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获河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特等奖的作品推荐参加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六、大赛日程
(1)宣传和报名阶段:(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2月20日)
学校团委将通过展板、海报、条幅、网站、广播等形式宣传大赛。有意向参与者请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3,4),提交到各系团总支,报名截止日期12月20日。
(2)初赛阶段:(2017年12月22日-12月24日)作品以参赛选手在征稿期限内上交的报名表为准,各参赛团队以系为单位,请各系团总支整理好各系的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3,4及5),于12月21日前,将报名表提交到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将邀请专业老师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选拔出优秀作品。
(3)复赛准备评审阶段:(2018年2月22日-2018年2月26日)
所有参加复赛的作品在假期认真准备作品材料,并于2018年2月21日前将申报书与参赛作品以系别为单位上交到团委办公室(附件1)。作品以参赛选手在征稿期限内上交的书面作品为准,学校团委按照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邀请专家教授对作品量化评分。经评委会评选,评出参赛团队进入决赛。
(4)决赛答辩评审阶段:(2018年3月10日-3月20日)
参加决赛的代表队制作PPT参加决赛公开答辩,采取代表队公开介绍情况,专家评委当场评分的方式,最终评出各队得分。
(5)修改上报阶段(2018年4月)
根据决赛评审结果确定代表我校参加河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参赛作品。对部分作品进行信息跟踪和技术支持,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备战省级比赛。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全国、省、高校三级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全国组委会制定了《“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及3项主体赛事的具体规则,并将在今后的竞赛中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要注重与原有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衔接和延伸。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大赛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级共青团、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组织和学联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团中央学校部、华中科技大学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联系。
八、相关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创业大赛,充分认识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和发动本单位学生参与,将本次大赛与寒假社会实践相结合,使更多的学生参加本次创业大赛活动,形成大赛的群众基础。参赛学生的任务要确保完成;要对本届大赛进行广泛的宣传,为大赛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对学生创新的指导,动员本单位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参赛,帮助确定负责人。为了使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应认真指导参赛团队在报送作品时严格按照规定的作品报送格式进行。具体格式要求及相关信息请上学校团委网站查阅或到校团委办公室咨询。
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